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9個方面政策舉措,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以下簡稱軍休干部)養老服務水平。
據介紹,出臺《通知》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發布,為做好軍休干部養老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目前全國共有軍休干部26.7萬名,大多數是老年人,失能(含失智)、高齡、獨居、空巢等需要特殊關照人員逐年增多,對養老服務需求十分迫切。三是盡管部分地方軍休機構在推進醫養結合、引進養老服務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但還面臨不少問題和挑戰,迫切需要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文件推進軍休干部養老工作發展。
居家、社區養老是軍休干部的主要養老方式。《通知》從發揮軍休機構統籌協調作用、鼓勵成年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協調街道(社區)提供就近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明確軍休機構要與優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家政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及一站式服務平臺簽約合作,為軍休干部提供多種上門服務。充分利用軍休機構用房,在軍休干部集中居住區域,引入專業養老服務資源,設立日間照料室,引進老年食堂或老年餐桌,提供相應優惠服務。對軍休機構用房不具備條件或軍休干部分散居住的,協調對接街道(社區),幫助軍休干部就近就便享受養老服務資源。同時,引導成年子女與軍休干部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機構養老是軍休干部的重要養老方式。《通知》明確,養老機構要落實國家關于退役軍人在養老方面的優待政策,為符合條件的軍休干部養老提供方便。安置人數較多的地區,可以利用規模較大的軍休機構用房,與優質專業的養老機構合作建設軍休干部養老機構,科學設定入住條件,為軍休干部提供質優價廉的養老服務。軍休機構引入的養老機構按規定享受安置地政府優惠政策。
軍休干部年事已高,對醫療服務需求愈發迫切。《通知》將醫養結合服務單列一條,明確軍休機構在有條件的軍休干部集中居住小區,積極協調綜合性醫院設置醫療機構,引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常見病診治、慢性病管理、中醫保健養生等服務。具備條件的優撫醫院、康復醫院、療養院可利用現有富余資源為軍休干部提供醫養結合服務。鼓勵軍休干部參加健康照護、補充醫療、意外傷害等適老性強的商業保險。按規定開展軍休干部榮譽療養,有條件的地方可打造療養基地。
此外,《通知》對完善硬件基礎設施和提升軟件智慧服務水平作出明確規定,要求結合軍休老舊小區改造等工程實施,統籌推進加裝電梯以及信息化設施、服務場所等適老化改造,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軍休小區;軍休機構用房新建、改建時,要突出適老功能,創造安全舒適的老年人活動場所。創建智慧軍休機構,開發應用互聯網+軍休干部養老服務模塊,提高網絡運用普及率,解決軍休干部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問題。
《通知》區分軍休干部具體情況,突出養老服務重點,引導有能力的軍休干部繼續發揮作用,擴大社會參與。按照普惠+優待的原則,將失能(含失智)、高齡、獨居、空巢人員作為重點對象,提供更多精準化、人性化、個性化養老服務。明確專門建立重點對象臺賬,掌握養老需求,統籌利用各類資源優先優惠提供服務。對高齡的獨居軍休干部每天至少聯系1次,為有需求的失能(含失智)、獨居軍休干部配備智能養老設備,實現一鍵報警、遠程監護。協調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為失能(含失智)、高齡、重病等行動不便的軍休干部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護理、康復治療和養老照護服務。
《通知》還要求,加強軍休老年大學建設,建好文體活動場地,發掘整理口述歷史,打造軍休智庫,促進軍休干部身心健康。(廉穎婷)
本文標題:退役軍人事務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做好軍隊離退休干部養老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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